5月18日,《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有效期两年。
根据《办法》,人才公寓的面积从6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如果是硕士、本科毕业生,可租赁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来郑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实交)以上,并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租房面积等同硕士、本科毕业生。
博士和博士后,可以租赁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其他诸如高级技师、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人员也享有同等租房面积。
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可入住120平方米人才公寓。
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可免租金入住300平方米人才公寓。
如果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的房子。(记者 宋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