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 “东莞购房2天内可无理由退房”的消息引起关注。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3月1日起,消费者在东莞签订购房认购合同后,两天内可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与网购中的“无理由退货”性质并不一样,仅是给冲动消费一个“冷却期”。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日发布通知,为纠正开发企业不规范合同行为,减少非理性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其中提出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东莞住建局对此解读称,在现实当中,因购房者一时冲动仓促认购、事后要求退定解约,或因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认购书条款显失公平等原因导致的退定纠纷时有发生。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士认为,东莞此举意在规范市场。2018年12月,东莞市消委会曾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涉及条款有提出异议和说“不”的权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新版认购书中规定的是“无理由退定”,与“无理由退房”不是同一回事。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解释,“无理由退定”是购房者在已签订认购合同、尚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认购合同只代表一种意向,退的只是定金,并不是房款。
而“无理由退房”通常意味着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无理由退掉房子。因此,这两者间并不能简单地与“网购付全款交易,到货后可以无理由退货”类比。
新版认购书中,还明确了买卖双方的一些行为,并对不予退还定金的情形做了说明。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而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此外,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是使用新版认购书。据了解,目前当地采取鼓励地产商自愿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方式,并未强制执行。因此,即使符合“两天无理由退定”的规定,也只在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楼盘才能享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东莞此次出台商品房认购书相关政策,主要是从住房交易的规范角度出发,进而形成有章可循的导向。此类动作可以理解为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于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以及形成更稳健的买卖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楼市下行压力增大。然而,最近,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报告却引发舆论热议。报告将东莞等8个城市列为2020年房价可能“一般性上涨”的预警城市。
国庆后,备受关注的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即将正式启用。9月24日,进驻该中心政务大厅的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正在试运行,市民一手房业务办理可1小时拿证。
“金九银十”前房企抢跑,8月东莞新建商品住宅签约量较7月多了近200套。东莞市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8月东莞一手住宅网签4627套,受别墅产品等签约影响,8月东莞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均价达到20431元/平方米,环比小幅上升5.1%。
政策发布后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和热议。LPR挂钩房贷,房贷利率会上涨吗?未来房贷利率不再有折扣价?购买者有必要在10月8日新政实施前抢闸买房吗?
今年前7月,东莞一手住宅网签面积约286.7万平方米,同比小幅增加7.5%,一二手房市场整体表现平稳。相关数据显示,顺应自住需求,今年东莞市场供应以首套刚需自住和改善需求产品为主,“房住不炒”观念深入人心。
今年3月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进行调整,旨在推动自住刚性需求的释放。然而,不少业主却萌生惜售心态,提高挂牌价,使得东莞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大幅下滑。今年上半年,东莞二手房成交量创下最近7年的同期最低水平。
随着90后进入刚需市场,80后进入改善需求的换房时代,目前东莞楼市80后、90后已成购房主力军。相关数据显示,去年东莞80后购房占比达56.2%,90后占比达到22.3%,占比已经超过70后。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已经有包括苏州、合肥、东莞等城市升级土地调控政策,诸如苏州降低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合肥限制关联公司竞买同一宗地块,东莞新规致使“价高者不一定得”,更有中国银保监会发文整治银行机构乱象,诸如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
上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达到上限后的终次报价规则》,当东莞土地拍卖报价达到最高上限后,将不再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而是使用“终次报价”规则。据悉,7月东莞所有拍卖的商住地都将执行新规定。
5月原本是传统的楼市旺季之一,但是今年5月东莞楼市成交却比较低迷。随着年中节点的来临,房企为冲刺业绩,频频推出低价房进入市场。与此同时,部分在2016年不理性时期拍下的高价地项目也“割肉”卖房,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