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2018年12月7日无人机拍摄)供图/新华社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京津冀城市群重要一极、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发挥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就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作了具体部署。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中共有35项重点任务,是中央支持雄安新区,探索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疏解到雄安新区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创新雄安
支持在京国企总部及分支机构
向雄安新区转移
深入推进疏解到雄安新区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区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率先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宜混则混的原则,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企业竞争力,雄安新区国有企业除涉及国民经济命脉或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外,原则上可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在京各类事业单位向雄安新区疏解,在疏解过程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和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现有在京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有序向雄安新区疏解,新设立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支持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支持雄安新区企业联合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产业创新中心,联合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建设服务于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的专业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鼓励科技创新领域国际组织落户雄安新区。支持雄安新区在前沿领域技术创新试验和应用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以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投资入股,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放宽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在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中的持股比例。设立雄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专利化并在雄安新区及相关地区转化利用。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和科技政策决策咨询制度,将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构建快速反应的
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建立并不断完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激励作用。支持在雄安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服务,构建快速反应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惩戒力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实施军民融合
发展战略
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研发任务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双向开放、信息交互、资源共享。放宽国防科技领域市场准入。
智慧雄安
建设智能
高效宜居新型城市
应用新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设智能高效宜居新型城市,实现城市管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展大数据应用综合性试验,推动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支持雄安新区在构建世界先进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基础上,深入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全面感知的数据研判决策治理一体化智能城市管理模式,为交通、安全、环卫等精细化管理提供瞬时反应、高效联动的解决方案。
民生雄安
个人产权住房
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
在雄安新区办学
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支持雄安新区引进京津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布局要与城市发展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匹配,推动雄安新区教育质量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导和支持在京高校、有创新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等通过整体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雄安大学,统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科研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立雄安新区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新机制,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
在京医院和雄安新区医院
实行双向转诊
创新医疗卫生体系和制度。围绕建设“健康雄安”,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和供应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高度共享、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在京医院通过整体搬迁、办分院、联合办医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允许在京医院在雄安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在京医院和雄安新区医院实行双向转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制度,推进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实现医疗人才在北京与雄安新区之间无障碍流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咨询机构,支持境外医师来雄安新区行医。
人才雄安
构建灵活高效
的用人制度
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到雄安新区工作,构建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干部人才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激励方式方法,建立雄安新区与北京市、天津市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常态化干部人才交流机制。
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
的薪酬分配制度
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赋予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前沿科技领域人才和团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雄安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支持雄安新区开展
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
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实行更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雄安新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外籍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签证和居留便利,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车制度。
绿色雄安
建设全国森林城市示范区
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新体制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能源、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地热等地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试点,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探索和推广先进的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率先建成“无废城市”。将雄安新区植树造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全国森林城市示范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大力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
根据雄安新区近远期发展特点,统筹设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支持雄安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发展都市型现代高效农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农民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
支持白洋淀上游开展
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
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建立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白洋淀及上下游协同保护和生态整体修复,支持将雄安新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白洋淀上游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构建以白洋淀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合理划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和试点政策,加大对白洋淀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推进白洋淀水安全综合治理,发挥蓄滞洪功能,探索洪水保险制度。健全休养生息制度,实施白洋淀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
完善市场化
生态保护机制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多样化生态补偿制度和淀区生态搬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企业环境风险评级制度。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设立雄安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研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制度,发展生态环境类金融衍生品。
开放雄安
支持引入国际国内各类资本
参与雄安新区建设
加强引智引技引资并举。支持引入国际国内各类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供应链创新和应用,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面向全球的数字化贸易平台,便利跨境支付结算。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放宽或取消股比限制。允许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本外币账户管理模式,允许跨国公司总部在雄安新区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
支持优势产业
向周边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
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制定促进雄安新区与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城市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支持雄安新区优势产业向周边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发挥对周边地区创新发展和就业创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及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协同发展基础保障。支持雄安新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在制造业、科研、金融、互联网、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开放型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际合作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推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
推进雄安新区
“智慧海关”建设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环境,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构建公平竞争制度。雄安新区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财政、科技、金融等支持政策同等适用内外资企业。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金融领域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实行内外资统一管理。放宽外汇资金进出管制,促进雄安新区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雄安新区“智慧海关”建设,探索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融资雄安
优先支持雄安新区
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
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的前提下,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单独核定雄安新区债券额度,支持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区建设一般债和专项债。支持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规范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筹资,严禁金融机构违规向雄安新区提供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
文化雄安
支持京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
向雄安新区疏解
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创新。支持京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雄安新区疏解,放宽文化市场准入,培养具有雄安特色、中国元素的特色文化底蕴和氛围,培育新时代雄安精神。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健全面向雄安新区基层群众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实验,研究建立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培育各类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与前沿科技领域融合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将文物保护措施相关审批权限向雄安新区下放,促进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区域加强文物保护交流合作。 文/据新华社、央视
雄安新区建设时间表
到2022年
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优质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活跃高效的创新氛围基本形成,对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吸引力明显增强,改革开放作为雄安新区发展根本动力的作用得到显现。
到2035年
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各项举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疏解到新区的非首都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雄安质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并逐步推广,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到本世纪中叶
雄安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基本完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改革开放经验和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形成较强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