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公告》规定,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来说,同样有着利好消息。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也将享受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同时,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进一步降低了公租房租赁群体的租赁成本,根据《公告》,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告》还规定,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全媒体记者 贾政)
尽管本市已三令五申禁止违规出租公租房,但仍有中介机构敢“顶风作案”。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官网获悉,因为违规出租公租房,北京惠家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提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并结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2019年开工316万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2个省和8个城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融资方式、群众共建等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建成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东四环与东五环之间,一座“漂浮的城市花园”正静待有缘家庭。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获悉,朝阳区百子湾公租房——燕保·百湾家园的3682套房源已具备交付条件,预计近期启动首批房源配租工作。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备忘录,首次将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金融体系征信平台。这意味着,若承租家庭有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行为,都将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的《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首次将北京的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
等待公租房的西城区家庭迎来好消息。西城区昨天发布公告,面向西城区保障房轮候家庭启动公租房的快速配租,418套房源均位于通州区台湖镇。从明天10时至11月5日17时,有意向的家庭可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
“2017年我们顺利住进这个公租房小区,但两年多来,一些难以克服的生活不便一直困扰着我们。”家住东南六环内的燕保·马驹桥家园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周边没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看病难;周边公交线路稀少,出行很不方便;配套的幼儿园建成后,一直没有开园。“这两天,连小区内唯一的一家超市也关门了,真愁人。”
70年砥砺奋进,70年筑梦前行,我国住房建设蹄疾步稳,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1978年增长4.8倍。
杭州开风气之先的公租房,十年来,让一些辛苦打拼的人能够省下大笔租房开支,让不少心怀梦想的人能够留在杭州。不过让管理部门头疼的还是退出机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新办法来解决,以便让最需要的人能住上公租房。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住房保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