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明(化名)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因评估公司评估房产价格过高,导致房产一直无法拍卖,以至于流拍多次。
对此,记者调查时,封丘县法院相关负责人称,评估公司是摇号确定,当时也通知了李明。而在摇号签字本上签字为李明朋友柴某,但柴某却表示他并未到现场,也并未签字。
反映:评估公司估价过高,房子一直无法拍卖
李明称,崔某曾向他和他朋友借款,后因对方无法偿还,便通过封丘县法院起诉。
经法院查询,在新乡,崔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随机通过法院进行查封和拍卖。
“按照法院的说法,评估公司需要摇号,抽住哪个评估公司,就要对这个房子进行评估。”李明介绍说,当时摇号时,并未收到法院的通知,所以他们并未在场,而崔某的律师却在摇号现场。
李明表示,由于评估费需他们缴纳,因此评估公司也给他们打电话了,“你们这个房产我们评估过了,一共是260多万元。”
按照评估价格,李明算了一笔账,房产一平方米的价格差不多在18000元左右。
在李明看来,房屋的评估价过高,一直没拍卖出去,后来降了20%的价格,仍没拍卖出去。
他告诉河南商报记者,2019年3月份,曾有人向其透露,周围的房价也就在13000元左右,而上述房产一直估价在18000元,肯定不会被拍卖出去。
走访:门面房门前不好停车,有中介估价每平方米15000元
根据李明提供的地址,河南商报记者来到新乡市南干道东段南华小区附近,并随即选区两家中介进行估价。
一家名为“亿家房产”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门面房的价格主要看位置的优劣,另外新乡门面房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
记者将所涉及的房产位置告诉李先生,李先生表示那附近的房租金高,还容易出租。但对方又介绍说,相比附近门面房,记者所指的门面房要便宜点,不仅不好停车,人流量也少,“路北好停车,路南就一个人行道。”
李先生表示,14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超过十年时间,过户费是相当大的一笔钱。
“这条街,就那一小片是最不好的位置,严格意义上讲,还不如那胡同里的房子,胡同里的人流量都不少。”李先生表示,那个地方每平方米最高也就15000元左右,如果包含过户费的话,价格在190万元左右。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又来到另外一家房产中介进行咨询。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因为房屋时间较长,所缴纳的税较高,她估价在170万—180万元左右。
调查:系统显示房子曾多次流拍
李明向记者提供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报告显示评估机构为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书显示,评估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估价结果显示,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估价原则,在合理的假设下,综合估价委托书,采用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267.72万元,合建筑面积单价是每平方米17970元。
通过阿里司法拍卖查询,李明所指的房产为新乡市南干道东段南华小区1号楼附近一处房产。
2018年,封丘县人民法院曾对该房产进行拍卖,起拍价为2677200元,竞价规则显示,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状态显示,本场拍卖已流拍,结束时间是2018年9月18日,而在2018年11月15日,上述房产降价20%,起拍价为2141760元,依旧是流拍状态。
2019年3月份,该房产再次被拍卖。起拍价为2141760元,系统显示变卖失败。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6年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做出判决。
判决书显示,崔某和其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柴某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
当事人称摇号时并未签字,一直未给出情况说明
评估公司的估价和记者走访所获得的数据出现不同,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河南商报记者分别向封丘县法院和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封丘县法院负责技术的衡先生表示,评估公司是摇号确定,不允许法院指定,当时确实通知了李明,摇号时,由检监察室监督。
衡先生让记者看了当时的签字,在签字上,河南商报记者看到,签字为柴某,而柴某表示他并未到现场,也并未签字。
为何会出现签字?衡先生表示,当时他并不认识柴某,只知道签字写的是柴某,他还表示没有当时摇号的影像视频。
如果一直拍卖不出去,会出现怎样的结果?衡先生称,对于评估价格,他们并不专业,如果一直流拍,只能以资抵债,但他表示曾建议李明申请执行异议。
对于摇号出现的疑问,该法院另外一名负责人郭先生表示会给记者一个材料说明。
在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一名负责当时评估的藏女士表示,他们是根据当时市场的价值评估,如今已过了拍卖有效期,评估期间也未接到当事人的异议。
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李明可以通过法院提请异议,他们也会给公司上报此事并提出方案告知法院是否行得通。
然而,多日过去,记者一直未接到封丘县法院的任何材料说明,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也未给记者联系。(河南商报记者 弯文奎 文/图)
原标题:男子称评估公司估价高,房子卖不了,记者调查发现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