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公布,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两部委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既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保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科学测算安排补助资金。有条件的省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减轻贫困地区市、县的资金筹集压力。两部委要求各地,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和建设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各地在中央下达任务之外,要充分考虑政策可持续性与财力可能,不得不顾财力限制盲目扩大对象范围,也不能摊薄对中央下达任务的补助。中央财政将单列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无力自建的特困农户,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责任。
上述“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
为了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10日还公布,调整车辆购置税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公路建设项目,国家高速公路按项目建安费50%执行,普通国道按项目建安费100%执行,建制村通硬化路按70万元人民币/公里标准执行。
为了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统筹掌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信息系统”),并于2020年4月正式上线。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会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视频远程教育培训。
10月17日,是全国第6个国家扶贫日。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之一,尤其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群众是极大利好。当前各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的实施顺利,有的则不同程度出现问题,甚至搬成了“半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