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杭州妈妈写的信在朋友圈里刷屏。当她26岁的儿子要求父母给他买一套房的时候,这个妈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且给儿子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不长,但清晰给出了四个“铿锵有力”的拒绝理由:一、身边人都买房了,这并不能成为你买房的理由;二、你已经26岁,只要哭闹一下,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阶段该结束了;三、爸爸妈妈是你的后盾,但不能永远替你冲在前面;四、未来,应该是通过你自己努力得到的。
看了这封信,我莞尔一笑,心想“英雄所见略同啊”。
父母,要勇于对孩子说“不”
“谁说人家孩子出国读书,你就要出国读书啊?”这是我一个朋友对她女儿说的话。她女儿上高二时,提出不参加国内高考,直接出国读书。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我想为这样的父母点赞。敢于对孩子说“不”。
实话说,对于一个工薪家庭,如今无论是孩子出国读书还是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孩子买一套婚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现在的父母都倍感“压力山大”。但是这种压力有时也是做父母自找的。
我也是一个有儿子的母亲,而多年以前我就给儿子打预防针了:“出国读研究生的钱,我们可以出,但是给你买房子,别想!”
不得不说,面对独生子女这一代,我们做父母的稍不留心就培养了“伸手一族”。很多孩子啃老,还有一些孩子,一边依赖父母、一边嫌弃父母。
这真的不能全怪孩子,有时是我们做父母的失职在先。比如传统家庭观念中的边界感缺失问题。
所谓边界感,就是指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要懂得渐渐地、得体地退出孩子的生活,让他们尽早独立;另一方面,孩子成年以后,也要有意摆脱对父母的依赖,不要用透支父母来成全自己的生活。做到这两点我们便可以——彼此独立,各自欢喜。
其实,边界感是一种相互尊重。可惜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责任混淆,界限缺失。
我很纳闷:为什么时代都发展到今天了,我们还会被“父母必须给孩子买房子”这类观念束缚着?
真正的教养,是激活孩子内在向上的力量
据了解,发达国家买房人的平均年龄——英国36岁、美国35岁、澳大利亚33岁、日本41岁。由此看来,26岁实在不是一个该向父母“伸手”的年龄,相反该是一个往前冲的年纪。
记得看过作家连岳给一个读者问题的回复。
那个读者问:“到底,要不要父母替自己出40万首付?”估计这个读者生活在一座小城市,因为大城市的首付早就上百万了。
连岳答曰:“你还很年轻,赚钱的日子才开始, 40万不多,只要你想,很快可以赚到。只要你有强烈的赚钱念头,你的钱会越来越多,精神将越来越强大。作为父母,你们要做到的,就是不要提前扼杀了孩子的无限可能。如果你在一线城市,房价太高,你可以拿出部分钱,给孩子付首付。但要明确告诉孩子,这是父母借给你的,以后你一定要还。而且,今后的房贷,你必须要自己来偿还。如果在房价不那么高的城市,你一定不能以牺牲自己的方式,去为孩子尽早铺好平坦的路。因为你的成全,可能成为依赖;你的纵容,可能成为下一代心安理得的索取。他们没有吃过生活的苦,怎么会理解努力的意义,又怎么会去追求高阶的人生?”
当然,如果孩子结婚,双方父母出一个首付的钱,然后小两口奋斗还房贷,是可以的。但是切记:买房真的不是做父母的义务。我反对任何形式的“无私奉献”和牺牲,那都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我就认识一个朋友,她儿子没上大学,频繁地换工作。后来结婚,房子、车子都是双方父母给的。前两年,小两口突然想去国外读书,于是卖了房子、车子。而不到两年,两人又灰溜溜地从日本回来了。双方父母不得不“重头再来”。
遇上此类事情,总是让我们想起庄子《齐物论》里的一句话:“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在我看来父母不纵容孩子,就是“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就是指孩子通过自己努力争取更多的机会和发展。
父母的无为,恰恰成就了孩子的有为。
正如老子说:大成若缺。那个“缺口”恰恰是孩子成长的空间,大有所为的地方。
做父母的要慎始,孩子才能善终。
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你一直像老母鸡一样替孩子阻挡风雨,结果这种过度保护,却成了孩子人生中最大的风雨,让他们在生活洪流中不堪一击。或者干脆成为“白眼狼”。
不是有句话说,“你不让孩子吃苦,社会就会让他吃尽苦头”。
从小我就在儿子房间的墙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父母能给予你的,一是翅膀,二是根。”这两者看不见、摸不着,但都是无形的财富。
现在儿子20 岁了,该上大三的他,这个暑假开始“自奋蹄”。我已经学会了“躲在他身后”,然后看他“玩转”不可思议之人生。
关于孩子,我讨厌什么富养、穷养的理论。真正的教养,是激活孩子内在向上的力量。 (胡扬)
广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判令小陈向老陈夫妻返还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