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规定,深圳市辖区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通知》指出,已办理企业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确立专户;住房租赁企业开立专户时,应当与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专户内资金监管范围、资金释放条件及程序等。监管银行根据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按照监管协议对资金实施监管,并按规定推送监管资金收支等相关信息。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备案的,依法停止其房源发布。租赁企业的专户信息应当在租赁平台公示,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住房租赁合同以及通过自有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中予以明示。《通知》要求,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的,对于超过部分的资金,由专户开立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按照本通知规定应当实施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交易,在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向承租人书面告知有关资金监管、银行保函等规定,以及押金、租金预付风险等,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
深圳市住房建设部门将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住房租赁企业被监管的资金不得随意使用,自租赁合同生效后次月起,监管银行将租金按月释放给住房租赁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监管资金可以用于退还承租人押金、预付租金等:1.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住房租赁合同;2.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人依法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主张单方解除合同;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4.住房租赁企业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5.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善,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付租金。《通知》还规范了住房租金贷款,金融机构为承租人提供个人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应当与承租人单独签订贷款协议,并将贷款拨付至承租人个人账户。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住房租金贷款相关内容;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者信息申报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佳禾)
6月8日,平舆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峰在县政府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平舆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
日前,记者从临颍县召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了解到,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到全市四率先,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
记者从省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开展的《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调查评估报告(2020)》发布,河南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地区总体指数得分超过85,处于创新引领阶段的第一梯队。
《意见稿》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还迁安置住房或购房人无需向开发企业支付房价款的项目不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宝丰县财政局抽调10名精干力量,分两个小组,对各财政所财政管理情况及各乡镇政府《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濮阳市成功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37778万元,名列全省前茅。
监管层对场外配资保持高压态势。上周,深圳、四川、天津、河南等多地证监局陆续曝光了一批场外配资机构名单,共涉及19个平台。
统筹资金、研究政策、加强管理,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研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