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不少省市公布的“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中,租购并举被普遍提及。可以预见,各地将加快补齐住房租赁短板,租赁住房走向了住房发展的“舞台中央”。这其中,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得到重点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各地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要求的具体行动,值得点赞。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要我做”,还应形成“我要做”的责任担当。人才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地方政府应该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自身确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目标任务,切实转化成内生动力,增强主动性,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诚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比发展房地产而言,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或许会有不足。长时间以来,地方政府习惯于将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手段。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往往需要政府有一定投入,还要给予众多政策支持,单从经济效益来看,可能不如发展房地产有吸引力。
应该看到,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之下,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正在逐步完善,过度依赖房地产的老路越来越走不通。地方政府应将眼光放长远,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为己任。
更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了众多支持性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实现资金平衡,有利于引导更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租赁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望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转型发展的一条新路。
关于住有所居、房地产调控、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防内涝、城市病治理、“限拆令”等热点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副部长黄艳回答了相关问题。
未来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调控,将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限制租金涨幅、实行租金指导价等措施,将促进实现租金平稳。
8月2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称,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新闻办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印发,各地要建立日常的历史文化保护巡查管理制度及评估机制,能够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纠正问题和处理问题。
今天(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有关情况。
连日来,我省各地住建部门陆续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各地加快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帮助企业和群众渡过难关。
连日来,我省各地住建部门陆续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各地加快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帮助企业和群众渡过难关。
深圳此次政策明确,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