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要闻  > 正文

我国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2021-10-25 08:52: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5034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另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华社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文章关键词:试点,国务院,房地产,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责编:王丽萍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北京今年再推50个便利店售药试点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市今年将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这是继2018年12月1日京客隆京捷生鲜便利店工体东路店首家允许售卖药品之后,北京再次发出鼓励便利店销售药品的信号。

  • 以“混”促“改”,国企改革向深层次挺进

    中国联通的实践探索是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走深走实的一个典型。2014年,国资委选择中国建材、国药集团开展混改试点,截至2017年底两家集团70%和90%的营业收入来自混合所有制企业。

  • 全国明年将推行分娩镇痛试点

    为减少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体能消耗与痛苦,使其充分享受当妈妈的欢乐,随着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社会上对“无痛分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如今,这一进程正在加快。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并于明年1月公布试点医院名单。

  • 长三角试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日,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启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人在上海签订试点合作协议。

慢新闻

深圳龙华“暴雨天浇花”引争议,回应来了 深圳龙华“暴雨天浇花”引争议,回应来了

大象陪办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