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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23万房款 房主不卖房了

2016-03-10 14:47 来源:中安在线

[摘要] 今年初,合肥市民刘先生在该市政务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约后,刘先生交了2万元定金和21万购房款。可十天后,房主却突然反悔。

  今年初,合肥市民刘先生在该市政务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约后,刘先生交了2万元定金和21万购房款。可十天后,房主却突然反悔。刘先生的遭遇不是个案。去年以来,随着合肥房价迅速走高,交易违约现象快速增多。

  今年2月21日,刘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多层顶楼复式房,位于合肥市政务区,房产证面积约150平方米,房主报价150万元。 2月22日下午,刘先生和房东在中介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当场预付了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契税由刘先生支付,房屋的剩余按揭贷款由刘先生提前偿还。

  2月25号上午,买卖双方和中介来到银行。刘先生将21万元转入房主的还款账户。房主说,银行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双方很快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可是,3月1号,房主突然打电话给刘先生说,房子不卖了。细问之下,房主才说出原因。原来,近期政务区房价飞涨,房主事后对150万的报价不满意。刘先生还了解到,有人愿意出175万买这套房子。目前,刘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房主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另一位消费者王女士的遭遇更“悲催”。去年4月份,王女士和张某某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在合肥市庐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卖给王女士,约定房价为57万元。合同签订后,王女士支付了1万元定金。 4月17日,王女士又交付了14370元税款。

  可是,看到周边房价涨幅明显,张某某却后悔了,瞒着王女士,又将房子以6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当王女士得知这个情况时,张某某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第三人。最终,庐阳区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合同,张某某双倍返还定金,并协助王女士办理契税的退税手续。 记者调查走访了解到,去年以来,伴随着合肥楼市快速升温,交易违约现象也在迅速增多,也导致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骤增。焦先生是合肥多个二手房交易企业的法律顾问。据其介绍,类似的“一房二卖”案件在去年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法院往往会判令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记者从合肥多个基层法院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一房二卖”或不愿履行购房合同等情况的案件增长迅速。记者初略统计,相关案件已有数十例。

  对方若反悔可申请房屋保全

  据了解,前文中的房屋买家刘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保全。

  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振东律师说,诉讼保全是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叶振东认为,刘先生的做法是非常明智的,“通常情况下,一旦房价增长较快,毁约的情况就会增多”。要防范房东“一房二卖”,房屋保全是较好的措施,“这样的话,房东就无法再进行转卖了”。 另外,叶振东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购房风险,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等条款,“一旦对方违约,可以获得较高赔偿”。

(责任编辑:王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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