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在降低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之后,还应该继续降低公积金提取的门槛,让其不再沉睡,让其回归到保障性基金的基本属性上,为最需要的人所用。希望降低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只是一个开始。
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1月29日《京华时报》)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是做了一件好事。之前,很多买不起房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积金熟睡,用之不得、取之不得。虽然公积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支付房租,但是原有的提取条件显然有些苛刻:需要租那些在房管局备案的房源,需要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而实际情况是,租房时房东根本没有把房源备案,他们也不会提供正规的发票。在供求失衡时,他们根本不愁自己的房子租不出去。
现在,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确实能够让公积金动起来,不再沉睡。这才比较符合公积金设置的本意: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既然很多人暂时买不起房只能租房,那么对于他们的租房支出自然需要补贴,其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人们的居住梦。当然,全面地看,这种改进只是局部改进,公积金回归保障属性的改革还需要更进一步,沉睡的公积金需要全面被唤醒。
比如,如何降低买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原来的制度设计是,买房者付清首付,提供买房合同,然后提取公积金。在房价没有那么高的时候,这个规定倒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房价高得超过一般人的承受能力,凑齐首付也成为一种压力时,这个条件就像是一个“陷阱”。很多人,可能就差公积金那笔钱,才能凑齐首付。而因为提取公积金门槛较高,人们的买房梦只能是幻想,公积金也只能沉睡在那里。
这是多么吊诡的事实。本应该优先帮助低收入者的公积金制度,事实上却在给低收入者买房制造障碍;原本不应该被补贴的高收入者,却因为手头宽裕,可以轻松付清首付,从而轻易地获得公积金。同时,很多效益较好的单位,还把公积金缴存当成一种变相福利,光是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就可能超过低收入者的月工资。
其实,公积金的保障性还应该延伸,不能只用在住房和租房上。有人会说,既然是住房公积金,就应该使用在住房上,这才能保证专款专用,不被滥用。但住房公积金首先是作为一种保障性基金存在的,当人们的生存、生活出现问题,或者人们的发展急需用钱时,就应该让这笔一些人眼中最大的财富使用起来而不是闲置。
因此,在降低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之后,还应该继续降低公积金提取的门槛,让其不再沉睡,让其回归到保障性基金的基本属性上,为最需要的人所用。其实,从舆情对此次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的反应也可以看出,人们对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的期待是多么迫切。希望降低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