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在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当前已经形成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格局,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囊括地权、房权、矿权等诸多权利,横跨陆海空”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保护自然资源财产权益、维护自然资源市场交易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意见提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市场配置、政府监管。具体而言,是以扩权赋能、激发活力为重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努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促进自然资源权利人合理利用资源。
意见同时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计划到2020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内容还包括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等九项主要任务。
此外,意见提出将统筹推进试点机制。其中包括:在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地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区域,探索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28日,自然资源部通报10起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氛围。
17日上午,自然资源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地价整体运行平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速持续放缓。
记者4月2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当前自然资源部在严格防疫的前提下,加快用地审批,实现存量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一季度“清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土地管理法》的细化方案出台,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开奠定了基础。
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为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通过“3个合并”“1个简化”,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等,完善便民措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至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至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至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