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市发布住房租赁奖补新政,进一步扩大财政奖补范围,提高奖补力度,重点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
依据合肥此次发布的住房租赁奖补新政,将商改租和工改租项目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对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奖补标准由每年1元/平方米提高到每年1.2元/平方米。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分两类予以奖补,新纳入奖补范围的商改租和工改租企业,按每年10元/平方米予以奖补;分散式租赁企业,奖补标准由每年1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年14元/平方米和每年20元/平方米两个档次。
据了解,合肥市每年净流入人口达十万人,住房租赁市场需求较大。近年来该市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需求。该市已新组建9家国有租赁公司,筹集房源1.3万套;上市供应20宗、576亩租赁住房用地,可新建约1.2万套租赁住房;上线房源6万多套,线上备案约2.5万套。
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合肥市近日出台最新住房租赁奖补政策,个人出租自有住房3年内按综合征收率0%征收,3年后按综合征收率1%征收。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已经有包括苏州、合肥、东莞等城市升级土地调控政策,诸如苏州降低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合肥限制关联公司竞买同一宗地块,东莞新规致使“价高者不一定得”,更有中国银保监会发文整治银行机构乱象,诸如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
记者了解到,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虚假婚姻信息、虚假业务办理委托书(函)、虚假工作关系证明、虚假房屋信息证明、虚假病情诊断证明等十余种虚假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均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