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30日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6月1日起,该中心将实施组合贷,徐州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组合贷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房(二手房)首次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60%。组合贷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且首付加组合贷款总额不高于房款总额。
目前,徐州公积金中心把邮储银行作为试点实施组合贷,今后,将按照“成熟一家、开办一家”的原则,积极与符合条件的各家银行合作。
报告显示,2020年返乡置业潮中,80后返乡置业意愿最强,购房主要为照顾老人及孩子;85后则更多考虑子女教育问题;而90后则更多是因为家乡房价更容易承受。
记者16日从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该中心与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规定,17日起,徐州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7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