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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入三审

2019年08月23日09:07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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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今日(8月22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此前已经两次审议,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应当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和宅基地用地,并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建议充实完善这方面的内容。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此次的三审稿中作出修改:一是,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二是,在第十八条第三款中增加规定: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三是,在第十八条第六款中增加规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文章关键词: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修正案草案 责编: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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