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涵
案情回放
李某与典当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以其名下房屋作为当物,申请抵押典当,公司为她发放当金200万元。后李某突发疾病意外死亡,该笔典当成了绝当。李某生前未留有任何形式的遗嘱。由于李某生前与丈夫张某育有一女小丙,因此典当公司认为,张某和小丙作为李某的继承人,应承担他们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于是将张某及小丙诉至法院,要求其清偿李某生前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典当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应偿还典当公司当金及相应违约金,典当公司在债权范围内有权对当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和小丙应在继承李某遗产范围内承担其生前的债务,返还典当公司当金200万元。
法律提示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该条,若被继承人生前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方能适用法定继承。另外,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该条法律,张某和小丙均为被继承人李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该条,张某和小丙应在继承李某遗产的同时,承担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欠债务和税款,继承的遗产应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和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以不超过其实际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10月13日,记者实地走访了和昌地产的林与城楼盘,来到现场后发现小区门口聚集了很多业主,他们身穿“和昌虚假宣传、失德企业、无良奸商”等维权标语的衣服。业主代表称,维权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虚假宣传和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
4月13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挂牌1宗房山共有产权住房地块,起始价20.16亿元。根据公告,上述地块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FS00-LX05-0046、0056地块,土地面积约8.77万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约14.02万平方米。其中的FS00-LX05-0046地块,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全用于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房屋销售均价为2.8万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3日消息,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专家指出,从短期看,此举对后续全国房地产市场交易和监管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销售效率,降低疫情影响。
记者17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山东省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开工复工。截至16日上午,12045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开工复工10740个,占项目总数的近九成。
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初步统计,截至3月8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共19.25万个,已开复工11.19万个,开复工率达到58.15%。
“他向我借钱时,已经说明用房子抵押,为什么法院却不支持我的优先受偿权?”直到手持判决书,很多当事人还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有房屋抵押并不等于“稳坐钓鱼船”。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为2020年楼市政策定下了基调。其中一条就提到要培育发展租赁住房。12月25日,住建部、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张家港市房屋限售取消政策出现“一日游”。12月11日,张家港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取消限售过户的政策已经停止。而就在前一日,张家港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房屋不满两年可以直接过户,没有限售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该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赵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承租合同》,约定承租该公司的房屋,租金为押一付一,每月须提前15日到营业部交纳。赵某按约定入住1个月后,去交房租时遭到拒绝。几天后,中介公司以赵某未及时交房租为由强行收回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