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继续升级当地房地产调控。
《意见》称,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这是住建部5月对苏州进行约谈后,苏州再次升级房地产调控。5月11日,苏州对工业园区区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规定新房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二手房取得房产证5年后方可转让。 苏州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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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其中明确了当地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的条件。
今年以来,苏州新房、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土地市场过热,一二手房价格出现倒挂。截至四月底,苏州市房地产价格指数已达到5%,超过全年调控目标5%的界限。为此,苏州市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楼市调控政策。
27日,有媒体报道称,苏州市政府联合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集30余家地产商召开苏州房地产行业座谈会并在会上指出,如果7月前苏州楼市的几大指标仍未得到控制,苏州将从扩大限售范围,提高外地人购房需要的社保门槛等方面再度加码调控。
最近,住建部对近3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四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包括了苏州、佛山、大连和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