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随处可见这位居民养的猫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吕高见文张琮摄影
“在居民楼大规模饲养猫,不仅楼道里充斥着难闻的气味,跑出来的猫还会随地大小便,给大家带来困扰。”连日来,居住在郑州花园路26号院多名居民反映,他们小区有一名居民养了大量的猫,有数十只,大家对此都苦不堪言,多次协调未果。
楼内大量养猫猫臭熏得大家睡不着觉
11月25日下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了花园路26号院,院内正在美化环境。在低矮的一排平房旁、高耸的院墙上,随处可见来回跑动的猫咪,有的在嬉戏玩耍,有的正在猫窝处觅食。
还未走进该院7单元一层一处门栋,远远地,记者便闻到一股难闻的臭味。走到走廊,臭味加重,有住户打此经过时,都捂着鼻子。
住在楼上的一名居民说,被投诉的住户是一名40多岁的女士,一个人在此居住,他们家养了有四五十只猫,有一二十年时间了。平时都是把臭味用排风扇排到楼道里,每次经过,都能把人呛得难受。尤其是夏天,都不敢开窗户,养猫的臭味能蔓延整个楼道,甚至旁边的楼也能闻到,熏得大家都睡不着觉。
还有居民称,该女士养的猫有百余只之多。“一次偶然机会,曾看到过养猫的主人喂猫,黑的、白的、花的很多种颜色,一下子涌了过来,满屋子都是猫,太吓人了。”该居民说。
“现在大家实在忍无可忍了。”多名居民表示,猫到处跑,身上的毛飞得四处都是,此外,小区内还有很多小孩,担心呼吸道感染,存在安全隐患。
居民们告诉记者,找到养猫的住户理论时,对方却说闻不到异味。之所以这么多只猫,除了猫自己繁殖外,还有很多是她收留的流浪猫。“爱猫可以理解,但养了有百余只,谁能受得了?”有居民解释。
当天下午,记者探访时刚好猫主人李女士不在家,敲了多次门,无人应答。透过旁边的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有多只猫,在柜子上和地上来回走动。
经过协商十日内将猫全部搬走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李女士,手机接通记者表明身份后,李女士称事情已经解决了,随后便匆忙挂断电话。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郑州一些小区内,养宠物与邻里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事情并不少见。
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市建成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我们没有执法依据,无法查。”说起这事,金水区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显得很无奈,只能进行协调、劝阻。
该院物业公司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此前,曾接到居民反映,也进行协调过,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对此没办法。
不过最终经过物业公司、社区、居民代表等协调,李女士答应在十日内全部搬走,并签协议。
物业公司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协议显示,“经协商居民同意李女士十日内将家中所有猫全部搬走,12月2日由社区、物业、居民一起检查,如果没有全部清走,将通知救助站,把剩下的猫全部拉走,一只不剩。”
对此,有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指出,邻居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依法赔偿。
上周四,《郑州市中原区既有住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发布后,中原区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在辖区各街道、社区增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窗口,方便居民咨询、办理。
造成居民楼裂缝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该如何追责?对此,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黄锐律师表示,《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普查出的成片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改造。目前金水区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加班加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