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所列重点任务中有一项是“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其中提出“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都市圈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以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一体化的圈域经济现象。都市圈及圈内不同城市的人口规模密度、行政区划面积、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是否科学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既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及质量。因此,各城市间必须加强协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各自的优势与相互间的互补特点发挥至最大程度。在这种协作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及其相应的调控政策显然也不能缺席。
在此次发改委发布的“重点任务”中,一个引发各界关注的亮点是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明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尤其会加快都市圈各城市人口增速。
不同都市圈各城市,不仅人口规模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区域分工不同,而且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商品房供需规模以及房价水平也有所不同。截至目前,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已历经两年半的时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效。此时,有关部门提出健全都市圈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对于进一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加强城市圈各城市间调控政策的协同,才能使政策效应与规划及发展目标相适应,既完善商品房供应体系、充分保障供应,又可坚持调控目标和“房住不炒”定位,防控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房价再次出现过快上涨。
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角度看,强化城市间政策协同也是在“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基础上,对楼市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去年底以来,很多城市已经对楼市调控政策作出了微调。各地“因城施策”或许都有各自的考量,调控力度、方向及具体措施或也各有侧重和差异,但强化都市圈城市间的政策协同,则有利于在确保大方向一致的基础上,使各地调控政策能够配套、互补,促进都市圈及各城市协调、同步发展。各个都市圈可考虑探索由核心或中心城市牵头,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确保沟通和协同的畅通和常态化,共同打造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版,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治局会议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和“老旧小区改造”,释放出哪些重要信号?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布新规,从推动房企复工复产、提供税收优惠、鼓励刚需释放以及放宽人才政策等方面助力楼市回温。
疫情期间,受楼市低迷影响,多市相继发布新规,其中,既包括推动房企复工复产、推进售楼处安全有序开放等防控政策,也包括对房企和楼市的纾困举措。例如,上海市日前透露,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延期缴纳土地增值税。青岛出台的优惠政策则涉及对限售政策的调整。不过,在不同城市中,放松迹象与谨慎调整仍在平衡之中。
不同于驻马店松绑后被约谈、广州松绑后又撤回,海南主动收紧楼市调控,成为疫情之下首个加码调控的地方政府。业内人士认为,海南房地产调控的“逆势”之举,或许与其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的发展战略有关。
2月份以来已有超过60个城市出台了楼市相关的调控政策,不过在房地产政策调控群中,近日驻马店、广州“撤回了一条消息”。3月4日,广州关于楼市放松的相关政策被叫停;3月5日,驻马店发布的17项稳楼市政策已从官网撤下。广州和驻马店先后撤下相关文件,再次引发大众对楼市调控走向的关注。
进入2020年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松绑、门槛降低的声音不绝于耳。从今年元旦起,广东东莞、湖北武汉、四川达州等地陆续打响楼市调控“松绑”的枪声,相关部门“救市”的意愿溢于言表。就南京房地产市场而言,今年的楼市政策走势究竟如何呢?
在这一情况下,有声音认为,放开落户是为了找人“接盘”房地产,楼市调控要放开了。事实上,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接连重申“房住不炒”后,这种浑水摸鱼的言论站不住脚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在部署明年重点工作时,继续强调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专家认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下,明年政策不会刺激房地产,但地方有一定政策调整自主权。
10日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总报告(2019-2020)》及十一份分报告全面描述集中反映了从2016年开启的本轮调控,在宏观经济复杂变化的形势下,楼市初步稳定下来,取得了调控初步成功的经验。
与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一样,楼市调控既不可能一步到位,也需要视调控效果和情势发展予以调整和完善。各地各城市在调整楼市调控措施时,要严格依据“房住不炒”定位来评判各项调控措施及其效果,在此基础上,使各项调控措施真正有利于遏制炒房,平抑房价,满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