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郎青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郎青因车祸不幸离世。留下了有关孩子抚养和财产继承的一堆麻烦事儿……
律师诊断 郎青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郎青的父母前来咨询时,赵三平律师告诉他们,郎青的死亡使得郎青和明月之间的财产纠葛已由离婚转变为继承。郎青的父母是否有继承的份额取决于郎青和明月的房屋是否有郎青的份额。
郎青曾经的房屋是其父母出资购买,很显然属于个人财产。后来,郎青听从明月父母的话将房屋出售,再用卖房款购买了涉案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了转化,即由郎青一方的婚前房产转化为货币形式,然后再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涉案房产的一部分,不应影响该部分属于郎青财产的性质认定。
由于购买涉案房屋时,明月的父母也出了一部分钱,这部分应属于明月。虽然房子登记在明月一人名下,但涉案房屋应属于郎青和明月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既然涉案房屋有郎青的份额,且占到三分之二以上,那么郎青的父母自然对该份额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如何证明郎青的份额?
郎青在离婚时就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买房的出资,郎青的父母便更没有证据。赵三平律师建议两位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同样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虽然当初卖房买房都是明月父母操办的,但当年出售的房屋属于郎青个人所有应该能够证明。然后可以去找郎青房屋的买主,或者从银行查证到款项出入的凭证,再一一对应,不难证明郎青房屋的出售款直接汇给了明月,后来又和明月父母的出资一同支付给了涉案房屋的出售方。
赵三平说,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便可基本呈现案件的事实,也就能证明属于郎青的房产份额。
郎青的父母可继承多少份额?
按照继承法,郎青对涉案房屋拥有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份额继承。
由于两人并未拿到离婚判决,他们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即郎青死亡时,明月仍属于郎青的妻子,当然对郎青的遗产具有继承权。
郎青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在,即父母、配偶、子女。而对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也就是说,郎青的父母和明月,以及郎青的孩子各继承郎青房产份额的四分之一。
郎青父母如何可以见到孙子?
这一要求令赵三平有些为难。赵三平告诉郎青父母,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异父母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对祖父母没有相应的规定。再从孩子的监护权方面来说,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当然的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都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因此,郎青父母对孙子的探望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最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