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子和婚姻,的确不能完全画上等号,但当前中国高不可攀的房价,已经很难让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纯粹爱情了。
3、谈个恋爱就能敲诈房子?
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如何处置呢?
举个例子
小明和小花在一次相亲中相识,两人一见如故,打算近期结婚,在谈恋爱期间,他们打算先一起买套房子。并且,小明名下并没有房产,所以小花就同意以小明的名义 买房,这样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政策。但是好景不长,小明和小花相处后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打算分手。这时,问题来了,房贷是两人一起还的,但房本上只 有小明的名字。小明特别不厚道地想私吞了小花之前还贷的那部分钱,硬要说是小花在恋爱期间赠予给自己的,小花肿么办呢?
别担心!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小明和小花之前并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所以即使以小明名义购房,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依然有效。小明和小花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小花是可以要求小明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的。
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
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 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小伙伴们看完这一大段肯定眼晕了吧~其实说白了就是,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5、婚前买房婚后领房本 咋算
如果婚前就全款买了房,但房产证确是结婚后才领的,那么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
判 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 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 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结
在这个一谈感情就伤钱的年代里,谈钱的确是伤感情,但现实就是这么无情,如果两人足够恩爱,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又能怎么样呢,不仅可以增加信任,也化解了万一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