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问题影响购房贷款需注意
在疯狂的楼市下,能抢到一套房着实不易,但如果仅仅因为一张久未使用的信用卡欠着费,造成了个人信用问题,银行办不了房贷,是不是要欲哭无泪了。在买房的时候如果你没有一次性付款的能力,打算按揭购房,那么无论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看好房下定金前,最好先查查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以免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银行不良记录,出现个人信用污点而遭到银行拒贷。贷款不成既损失了定金,又买不来房子。
2014年5月,王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110万元;付款方式为王先生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33万元,剩余房款申请商业贷款。就在该合同签订次日,王先生便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万元。但是,按揭贷款却一直没能办下来。按揭银行表示,收到过王先生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该行政策,因此该笔贷款审批未通过。2015年6月,该公司向王先生发送《催款通知书》,表示从按揭银行处得知王先生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其接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77万元。7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王先生表示,在购房洽谈过程中,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他承诺办妥相关手续。法院以按揭贷款不能办理系王先生的自身原因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针对此事,有律师表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问题而有贷款资格风险,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
“个人信用记录千金难买。”银行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市民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积极主动地维护个人信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要记得到期还款日,在此时间之前还款,避免逾期还款;每月及时还房贷,贷款利率上调时,则要相应地增加金额支付“月供”,以免欠息逾期;对于长期不使用的信用卡则要及时注销,以免产生年费而不知,给自己的个人信用“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