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登记程序、类型、形式在内共计108条。“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环节和条件”。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登记程序、类型、形式在内共计108条。这意味着2016年不动产登记制度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酝酿八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进入实质性进展。此后针对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实施细则成为业内关心的焦点。同年3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已形成草案分别就不动产登记机构、类型、程序等内容逐一细化。
今年1月份酝酿近10个月的具体细则最终面世。记者注意到细则的内容分别对“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类型的所有权登记进一步明确、细化。同时对海域使用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不动产登记资料施行依法查询制度。除了公检法机构等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以外不动产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按照规定办理申请之后也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此外细则中还明确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国土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后由国土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年初国土部曾表示2016年的工作方向包括出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导意见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信息查询、证书监管以及权属调查等相关办法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
按照国土部2015年公布的时间计划2015年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配套制度并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分析认为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的市场效果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明显。“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主要受供求关系、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调控政策的调整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为短期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不是特别明显”。
“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长远效果来看我们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我们构建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卢静表示首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为了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保障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公开有序发展。第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规范市场行为稳定市场秩序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第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直客观存在目前做的工作是把分散的登记变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践证明统一登记以后没有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造成不利的影响。
卢静还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以征收房地产税为目的。他指出房地产税的目的主要是调节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防止房地产市场泡沫稳定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环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