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为重点,加强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集中整治。标准包括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等。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省文明办对郑州复查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 制的实施意见》,昨日,我市下发实施方案,即日起至2015年底,全市将开展十项整治,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这十项整治分别是:
大气(环境)污染整治 以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工业及燃煤锅炉排放超标、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等为重点,确保天蓝、水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主要污染年日均值达标。具体指标包括优良天数比例大于等于80%,城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70%等。
交通集中整治 将以“主次干道畅通无阻、交通违法明显下降、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市民出行更加方便”为标准,以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车辆乱停乱放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市容市貌集中整治 以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净绿亮美为标准,以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建筑工地、城中村、集贸市场、出入市口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为重点,加强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集中整治。标准包括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等。
窗口单位集中整治 以医疗、车站、机场、重点区域、公共服务单位、商业零售等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的窗口行业为重点,强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推进行风建设。标准包括杜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等。
公共场所集中整治 以广场、公园、商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抓好公共场所集中整治。
社区环境整治 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美化社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特别要大力改善破产企业、无主管单位小区、杂居院的人居环境,消灭三类社区,扩大一类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公益广告及户外广告整治 严格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既及时刊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又自行设计制作刊播公益广告。
市场整治 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狠抓市场诚信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治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环境优美,经营规范。
农村卫生整治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狠抓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