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段时间,好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在转一条消息,内容大致是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结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小区业主赢得了全部车位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谣言四:业主可以直接向开发商索要收益
粉碎: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调查,郑州有不少物业公司在居民入住后,由于停车位不够而利用共有道路或者绿地规划停车位对外出售,那么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应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但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在规划停车位时,很少跟业主商议,有的物业公司直接规划好车位后对外出售。
对此,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呢?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说:“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管出售还是出租,其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张律师介绍,由于当前业主法律意识不强,以及政府部门监管指导不到位,导致很少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他建议业主尽快成立业委会,并要求物业公开相关收费项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知识普及
人防工程车库是啥?跟咱业主又有啥关系?
前面说到了一个可能很多人觉得陌生的内容“人防工程车库”。那么,这个不管是谁投资修建但是都不能买卖的车库,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致电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防工程无论是谁投资建设都不能卖所有权,即便业主已购买了地下车库,其实购买的也只是使用权。
“根据《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开发利用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使用人防工程,使用人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统一格式的人防工程开发使用合同。”该工作人员还特意提到,除以上情况之外,因战争、防空演习需要,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统一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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