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照海外经验,住房供给体系立体化是大势所趋,社会资本市场化供应为主体、政府为辅的供应结构是发展方向。
亮点三: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 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并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相较快周转的住宅开发,传统租赁行业资金沉淀量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缺乏轻资产化模式是制约租赁行业发展、房企较少涉及租赁行业的最大原因。我们认为债券发行放开、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有望为租赁企业打开融资渠道,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试点将真正做到轻资产化,有利于租赁企业盘活资产、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并通过金融杠杆提高收益率,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蓬勃发展。
亮点四:切实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稳定租赁关系
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类似,多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供小于求的核心城市一直是卖方市场,承租人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相应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本次《意见》在三个方面提出措施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1,明确出租人义务。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2,保障承租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非本地户籍承租人,住房租赁合同经备案后可办理居住证,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3、规范住房租赁中介行为,提升中介机构诚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们认为,随着住房租赁供应的增加,租赁市场将逐渐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作为住房租赁消费者,承租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是行业有效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基石,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值得长期关注。
静待细则出炉 租赁市场供给侧企业迎来大机遇
此次《意见》的出炉,彰显了管理层对于推进住房体系变革的决心,住房租赁行业将迎来更多政策上的扶持。此次《意见》仅仅是顶层设计,我们预计更多的配套细则文件将接踵而至,这将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端企业带来机遇。
万亿住房租赁市场蓝海即将开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化产品的推进有望提速,关注两方面受益标的。住宅租赁方面,可关注已布局公寓领域的相关标的:万科(长租公寓已开业超1000间,2000间正在筹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推进方面,可关注持有优质商办物业运营商,如陆家嘴(自持商办物业150万平米,在建合计超213万平米)、中国国贸(北京CBD地段物业规模达110万平,包含在建)、世茂股份(在手经营性物业100万平米)及房地产基金运营标的嘉宝集团。